国务院开展清理四唯“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 2018/10/24 12:36:51 被阅览数: 14497 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完善有利于创新的评价激励制度,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集中清理。文件要求:“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后附清理“四唯”的官方文件链接。

 

 

通知要求,切实精简人才“帽子”。在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对科技领域人才计划进行优化整合。西部地区因政策倾斜获得人才计划支持的科研人员,在支持周期内离开相关岗位的,取消对其相应支持。开展科技人才计划申报查重工作,一个人只能获得一项相同层次的人才计划支持。科技人才计划突出人才培养和使用导向,明确支持周期,人才计划项目结束后不得再使用有关人才称号。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逐步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薪酬待遇和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的做法。科研项目申报书中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等称号的栏目。不得将科研项目(基地、平台)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等作为荣誉称号加以使用、宣传。

 

通知提出,要开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问题集中清理。由科技部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科院、工程院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2018年底前对项目、人才、学科、基地等科技评价活动中涉及简单量化的做法进行清理,建立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绩效评价体系,准确评价科研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减少评价频次,对于评价结果连续优秀的,实行一定期限免评的制度。

 

通知要求,加大对承担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科研人员的薪酬激励。对全时全职承担任务的团队负责人(领衔科学家/首席科学家、技术总师、型号总师、总指挥、总负责人等)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一项一策、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单位从国家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任务项目间接费用中提取的绩效支出,应向承担任务的中青年科研骨干倾斜。完善以科技成果为纽带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建立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各方参与的创新联盟,落实相关政策,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兼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力度,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不纳入总量基数。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要求:“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

 

链接:

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央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

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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