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做的好?


发布时间: 2022/7/22 被阅览数: 354 次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是衡量一所高校社会贡献与科研产出的重要标准,也是“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的关键指标。自2017年起,依据财政部、科技部建立的报告制度,我国高校与科研院所均要报送上一年度的科技成果转化报告,由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等机构统一编纂出版。
 
在前不久发布的《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中显示,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持续活跃,2020年,3554家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项数以及合同金额均有增长。合同项数为466882项,比上年增长6.5%;合同总金额为1256.1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2.6%。其中,转化科技成果超过1亿元的高校院所数量为261家。
 

 
在2020年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和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排行中,清华大学以32.1亿元位列第一位
 
 

 
在2020年高等院校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三种方式转化科技成果合同金额排行中,清华大学以10.4亿元位列第一位
 
 
清华大学的科技成果转化在国内各高校中,以专利的绝对数量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来衡量,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这其中的奥秘何在? 除了众所周知,清华大学的科研经费比较充足之外,我想,至少有两个原因是不容忽视的:
 
其一,是学校在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和流程上的建设,激发了广大的科技工作者们的转化的积极性,用制度来解放了生产力。
 
其二,学校一直保持着开放的态度,积极去拥抱产业界和各级地方政府,形成了产学研一体化的大融合,而在这个过程中又形成了良性的循环,也就是通过熵减,建立耗散结构,一直保持着系统活跃的创新力。
 
 
一. 专利数量和转化收入遥遥领先
 
当今,高校特别是重点的高校,仍然是国家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之一,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协同创新方案承担着重要的使命。2017年,我国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为2.12%(总投入1.75万亿元),科研人员发表SCI论文总数已累计33万余篇,国内高校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量授权6.7万件,中国在科研创新产出上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位。
 
据国家教育部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平均为17%,“双一流”转化率为22.5%-23.9%,而成功进行产业化的仅有5%,而先进国家这一指标为60%-70%。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来看,清华大学成果产出及转化收益都遥遥领先,北上广及江浙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效益显著。
 
从专利的拥有量和成果转化收入来看,作为国内双一流的清华大学,在科技成果转化上具有明显优势,那么我们一起来看一看,隐藏在这个明显优势背后的故事。
 

高校专利拥有量(截止2017年底)
 
 
 
二. 高效的运作流程加合理的收益分配
 
清华大学一直非常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2015年,学校制定了《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评估处置和利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6年修订后正式施行,同时还制定或修订了《清华大学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清华大学科技成果处置尽职调查规范》等文件。
上述文件全面确立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和流程,为推动学校成果转化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尤其是在处置收益的分配上,成果的完成人可以获得处置收益的70%,这极大地刺激了成果完成人的转化积极性。
 
1.明确决策机制。学校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涉及领导干部的成果转化项目,应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报批报备。800万以上项目,根据“三重一大”要求,还应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
 
2.组建管理机构。借鉴国外技术转移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 OTL)模式,学校设立了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作为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专门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其运行机制、人员构成更加强调专业化和市场化。
 
3.畅通运作流程。学校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流程包括:组织成果推广、确定技术受让方、开展尽职调查、拟订交易方案、提请学校审批、公示交易方案、出具处置决定、资产评估备案、签署许可转让入股协议、后期项目管理等环节。经过两年多来的实践检验,上述流程中的校内部分运转效率较高。2018年,相关国资管理程序简化后,科技成果处置流程会更加便利,时效性会进一步提高。
 
4.加强队伍建设。高水平的技术转移管理和服务队伍是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基本保障之一。学校通过外部招聘、内部选派等形式组建了一支技术转移队伍,包含技术、知识产权、商务、法务等各方面专业人才,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全流程服务。同时,学校十分重视技术转移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在保持队伍规模适度扩张和动态调整的同时,通过培训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工作水平。
 
5.丰富转化模式。在科技成果转化实践中,针对不同的项目特点,设计出了多种多样的技术转移模式,一方面,满足投资方的具体诉求;另一方面,保障学校和教师的正当权益。在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作价入股等基本交易模式的基础上,针对项目特点和投资方需求量身打造个性化的交易模式,如“技术入股+转让”模式、专利使用权入股模式、技术许可换股权模式等。
 
6.建立转化台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相关规定,学校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制度。对每项科技成果处置项目建立档案,编制项目进度表,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协助解决项目运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监督落实成果转化收益的支付履行等事宜。在单个项目管理的基础上,按年度编制科技成果转化统计表,汇总处置金额、知识产权数量、技术流向、回款金额、奖励金额等关键数据,为全面便捷地了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提供数据基础。
 
 

三. 灵活多样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清华大学产学研合作按照合作对象主要分为校地合作和校企合作两个层面。
 
何为校企合作?就是学校与国内外企业间的科技合作,通常是通过签署单项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合同开展的。随着企业实力增强,为提升企业可持续竞争力与一流大学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成为企业创新发展战略的优先选择。企业通过签订有效法律文件与大学确定长期合作关系,可以克服对单个技术转移项目单信任缺失,及时把握最新科技发展势态,获得优质的技术转移和产学研后续服务。
 
何为校地合作?就是指学校与各级地方政府间积极合作,通过加强与省市等各级政府等合作,发挥地方政府科技政策、联系企业、资金支持和统一协同优势,可以高效、全面地推广学校地科技成果,推进更多科研项目合作,满足地方中小企业集群地技术需求,实现高效、政府,企业三方共赢地局面。校地合作的模式主要有: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建立校地共建研究院,设立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和成立科技开发基金等。
 

 
清华大学主要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1.校地共建研究院:校地共建研究院是清华与地方政府资源,优质结合的一种实体机构,目标明确,可以长期开展密切合作。借助地方政府先期投入的资源,发挥清华智力和创新管理优势,研究院建立了一批高技术重点实验室、科研基地和创新中心、孵化中心,为重点产业和重点孵化企业提升研发能力,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高新技术企业孵化起到重点作用。清华大学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区域重大战略进行布局,目前共设立16个校地合作研究院: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清华大学无锡应用技术研究院、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清华海峡研究院、清华大学天津电子信息研究院、清华大学山西清洁能源研究院、清华珠三角研究院、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清华青岛艺术与科学创新研究院、上海清华国际创新中心。
 
2.产学研合作办公室:为加强清华大学与重点地区的密切合作,促进清华大学科研成果落户地方,服务区域经济发展,2003年,清华大学提出与部分城市共同设立产学研合作办公室这一产学研合作新模式。产学研办公司设在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科技开发部派专人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针对该城市的科技及其他需求,整合和调动学校的各种资源,尤其是科技资源,为该城市提供全面服务,促进城市与学校产学研的合作。
 
3.校企联合研究机构:指清华大学与企业建立的以项目为重点,有明确研究方向的长期研究机构,机构办公地点基本都设置在清华校内,企业可以派研究人员驻校办公。为了规范校企联合机构的运行和管理,学校科研机构管理办公室建立了一套标准的管理制度。
 
4.清华大学与企业合作委员会:这是校企合作的典型代表。1995年清华大学成立清华大学与企业合作委员会(简称“企合委”),1996年成立企合委海外部,加强与海外企业的科技合作,目前已经有海内外成员单位190家。深度结合龙头企业提升创新、科研力量的内在需求,推进学校与国内外龙头企业的强强联合。 合作以科技创新、联合攻关为主,涵盖战略咨询、联合共建和人才培养等内容。企业包括: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国华能、三峡集团、中国石化、中信集团、华为公司、碧桂园集团、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中国通用技术集团……等国内骨干龙头企业,涵盖能源、通信、金融、化工、建筑等关系国家发展命脉的重点领域;海外企业单位包括丰田汽车、微软、苹果公司、博世、英特尔、西门子、日立、BP、宝洁、日产、通力电梯、大金……等知名跨国企业和机构。企合委是清华大学为加速技术转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促进与国内外企业合作并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各种科技、教育、咨询等服务而专门设立的对口职能机构。清华大学科技开发部与科研院海外项目部共同承担企合委秘书处的工作。
 
 
下面我们再从政策体系、组织体系两个维度来解读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1、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背景下,清华大学出台了《清华大学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清华大学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清华大学专利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近11项,形成了一套完备的政策体系,全面覆盖科技成果登记、推广、商务谈判、校内审批、交易公示、合同签订、收益奖励等所有重要环节。
 

清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件
 
 
2015年12月,清华大学出台了《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评估、处置与利益分配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明确了成果转化的决策机制问题,完善了奖励机制,明晰了成果处置流程,有助于促进专利转化。《办法》明确规定“800万元以下的成果处置由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审定,800万元以上的成果处置经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审议后,提交校务会议审定”;同时,《办法》还明确了利益分配机制,将70%成果许可、转让的收入或者投资入股所获得的股权,直接奖励给成果完成人或者为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15%归属学校,15%归属院系。在整体分配框架下,清华大学也鼓励各院系根据各自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分配政策。例如:有些院系强调有组织科研工作,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比例中,院系获得的收益比例会有一定提升,用于回馈曾对科研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老师和面向未来发展谋篇布局。
 

利益分配办法
 
 
2、完备的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体系
清华大学的技术转移体系具有系统性。从纵向看,清华大学科研院设有科技开发部、海外项目部,分别涉及国内、海外企业的成果转化工作。从横向看,清华大学与许多地方政府合作创立了多家地方研究院和派出研究院,这些研究院通过推动技术二次开发、孵化企业等方式进行成果转化。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为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
 
(1)校领导重视
科技成果转化涉及科研成果、财务、审计、国资、院系等校内各个条线。如果没有校领导统筹,各个业务部门很容易就科技成果转化的国资、财务、产权、转化路径等问题互相推诿、扯皮,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与速度。清华大学校领导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并亲自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例如,邱勇校长的课题组早在2001年就创建了维信诺公司,专注有机发光显示技术开发,并在以光电产业为特色的昆山建设了中国大陆第一条自主设计的有机发光显示器(OLED)大规模生产线。
 
(2)跨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
清华大学成立了由主管科研、技术转移、校地合作的校领导、总会计师、科研院院长、技术转移院院长、经营资产管理委员会秘书长、资产管理处处长、校长办公室主任、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主任组成的学校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知识产权和技术转移工作。
 
(3)面向普通科技成果: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OTL)
2015年10月,清华大学成立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OTL)。OTL是学校知识产权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涵盖专利管理、技术转移、科技奖励、政策法务等工作内容,使知识产权管理从“成果管理和重视数量”转变为“重视质量和实现价值”。OTL起到了中介桥梁的作用,同时因内设机构身份享有充分权限,能够一头对接学校老师的成果与企业需求,一头管理专利成果处置与许可。
 
(4)面向重大科技成果:技术转移研究院(OTT)
为推动重大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建立充分面向市场、多要素深度融合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有效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和成功率,清华大学于2014年6月成立了技术转移研究院。技术转移研究院旨在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与国际学术前沿问题,集聚资源促进重大技术创新;通过市场驱动与技术驱动相结合,强化学校与工业界的互动,形成协同创新;通过规范管理与激励服务相结合,规避管理风险,形成创新创业文化。
 
(5)校地互相成就:异地合作研究院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是国内最早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深圳为研究院提供了充足的经费和发展环节,研究院为深圳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技术支撑。双方互相成就,成为国内最为成功的校地合作研究院组合。目前,清华大学利用和整合多种创新体系和要素,与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合作关系,80余个地区/市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校地合作研究院为清华大学的科技成果与地方企业的需求搭建了桥梁。其中最为著名的包括清华大学深圳研究院、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
 
 
来源:《清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管理实践》、《清华大学产学研合作的几种典型模式》,作者:王玉柱、张友生、王燕,申艳菊。《创新与竞争》作者:霍晨、常旭华

 


上两条同类新闻: 下载:智库成员申请表(内附联系方式)
  • 向全国人大建议:互联网大平台违法封号删帖的问题需立法!
  • 刘鹤主持国务院金融委会议研究当前形势,股市应声大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