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大力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上市融资


发布时间: 2019/9/28 10:01:41 被阅览数: 2301 次
 

农业部:支持乡村双创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2019年9月25日,农业农村部在其官网发布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307号建议的答复。答复表示,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创新创业企业登陆资本市场。

答复指出,2019年1月,人民银行会同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鼓励中介机构适当降低对涉农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中介费用;在门槛不降低的前提下,继续加大对与贫困户利益联结紧密融合发展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对国家级贫困地区的企业首次公开募股等开辟绿色通道。

上述政策为涉农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配合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积极推动相关政策落实,推动优化上市、挂牌和融资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创新创业企业登陆资本市场,有效发挥资本市场支持乡村创新创业、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作用。

来源:http://www.xinhuanet.com//money/2019-09/26/c_1210293205.htm

链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307号建议的答复


国务院:大力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2019年9月27日,促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推进会在河北省邢台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加大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增强发展活力和服务带动能力,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胡春华指出,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正在发生历史性变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作用日益凸显。要将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鼓励不同地区、不同产业探索多种发展路径,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要坚持农民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不动摇,引导农民按照产业发展需要成立合作社,支持延伸产业链条,拓展服务领域,服务带动更多农户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加强对小农户扶持,增强其适应和接纳现代农业的能力。要鼓励龙头企业、农业科技服务公司为农户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

会议还对村庄规划工作作出部署。胡春华强调,村庄规划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工作。要扎实做好市县级村庄空间布局规划,科学编制好“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要坚持一次规划、从容建设,尊重村庄建设规律和风俗习惯,引导农民逐步建设美丽宜居家园。

国务院网站:http://www.gov.cn/guowuyuan/2019-09/27/content_5434303.htm
农业部网站:http://www.moa.gov.cn/xw/zwdt/201909/t20190927_6329275.htm

 

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要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乡村振兴发展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回归本源;明确重点支持领域,切实加大金融资源向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倾斜力度,增加农村金融供给;围绕农业农村抵质押物、金融机构内部信贷管理机制、新技术应用推广、“三农”绿色金融等,强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融资需求;充分发挥股权、债券、期货、保险等金融市场功能,建立健全多渠道资金供给体系,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来源;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增强农村地区金融资源承载力和农村居民金融服务获得感。

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落地,《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货币政策、财政支持、差异化监管等政策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可持续性。金融机构也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同时,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方面对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定期通报评估结果,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约束,有效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来源:http://www.moa.gov.cn/xw/zwdt/201902/t20190213_6171354.htm

 

农业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

以帮助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方向;以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为动力;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引领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意见》指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是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在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过程中,要把握基本特征,坚持市场主导、农民自愿、民主合作、兴农富农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意见》强调,要建立多元主体分工协作机制,增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提升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强化家庭农场生产能力,完善内部组织制度,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试点任务和范围: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农业银行要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符合政策要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要完善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示范创建,建立和发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名录,提炼总结典型,广泛宣传推介,引导现有农业产业化支持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倾斜。农业综合开发机构要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申报产业化发展项目,给予贷款贴息、财政补助、股权投资等支持。农业银行要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员积极提供贷款融资等金融服务。
每年3月底前,试点省份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农业银行分行向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银行总行报送试点方案,当年9月底前报送中期进展情况,次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试点总结

来源:http://jiuban.moa.gov.cn/zwllm/tzgg/tz/201710/t20171025_5850040.htm

农业部: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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